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机务段指定地点火电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时间:2025-04-18 阅读:121次

为杜绝火电焊动火作业时火灾火险及意外伤害问题发生,安全高效完成生产任务,结合机务段实际,特制定机务段指定地点火电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动火作业地点为车库西头4、5、6道及东头9、10道。

2.火电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作业前必须按规定穿好劳动保护,戴好防护用具。

3.火电焊动火作业时必须指派一名现场监护人员对作业人员及现场进行安全提示和现场盯防。

4.火电焊工及现场监护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火安全措施规定,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会扑救初期火灾。

5.火电焊动火作业前,火电焊工及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及火电焊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细致检查,清除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质,并在作业现场放置2具性能良好的5kg干粉灭火器。

6.电焊作业前要认真检查电线接头、线路完好,避免由于漏电发生事故。雷雨天气严禁在露天场地进行电焊作业。

7.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气瓶间距离保持在5m以上,氧气、乙炔气瓶距离动火地点应保持10m以上,并检查气管完好。

8.火电焊施工作业完毕后,火电焊工及现场监护人员按规定将火电焊器材放回到指定地点,并对作业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9.火警电话:119


机务段指定地点火电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